公務人員任用法(以下簡稱任用法)第25條、第26條之1、第28條及第35條修正條文,業奉總統本(108)年4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4141號令修正公布,上開內容並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://www.mocs.gov.tw/法規動態項下,詳附件。